空手套税百万终成空
空手套税百万终成空
空手套税百万终成空大象(dàxiàng)新闻记者 胡俊峰
近期,国家税务总局(guójiāshuìwùzǒngjú)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(以下简称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)根据(gēnjù)税收大(dà)数据及相关线索,依法查处(yīfǎcháchǔ)了漯河市和一家居(jū)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出口(chūkǒu)退税案件(ànjiàn)。经查,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出口业务、买单配票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。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相关规定,依法对(duì)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324.9万元、停止出口退(免)税资格2年(nián)的处理处罚决定,同时,将该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。目前,已到案犯罪嫌疑人9人,移送同级检察机关起诉5人。
数智结合,碰撞(pèngzhuàng)比对查找线索
前期,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(gēnjù)税收大数据及相关线索,发现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(kējì)有限公司部分报关单货源地与原产地不一致的疑点(yídiǎn)。为(wèi)(wèi)消除疑点,税务部门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团队就其注册(zhùcè)登记、纳税申报(shēnbào)等情况开展深入分析。数据显示,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8年4月,当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经营家具制造、销售、货物进出口等业务。2022年申报销售收入(xiāoshòushōurù)378.02万元,月均销售约(yuē)31.5万元。2023年申报销售收入5336.82万元,月均销售约445万元。短期内月销售额跳跃式增长,不符合常规逻辑,背后是否另有蹊跷?
为进一步查明疑点,检查人员实地走访该(gāi)公司。从外观看,公司占地面积较大,看似具备一定规模(guīmó)的生产能力。但是,检查人员细致检查发现,厂房内(nèi)生产工人寥寥无几,部分生产设备布满灰尘甚至锈迹斑斑,处于(chǔyú)不经常使用状态,其生产能力与销售业绩明显(míngxiǎn)不匹配,出口业务真实性存疑。随即,税务部门向(xiàng)该公司依法下达《税务检查通知书》和《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》,及时(jíshí)查阅该公司相关财务资料并调取出口退税申报表及备案资料。
两端同查,循线追踪锁定(suǒdìng)证据
针对虚开骗税案件“作案团伙链条化、作案方式网络化、作案手段隐蔽化”等特点,结合同类案件查办经验,查实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违法(wéifǎ)事实的关键在于(guānjiànzàiyú)出口销售业务(xiāoshòuyèwù)的真实性、购进原材料的匹配性与(yǔ)相应资金流向的闭合性。对此,检查人员决定采取“购销两端同查、内查外调同推(tuī)”的方法寻求案件突破。
销售方面,检查人员(jiǎnchárényuán)调取(diàoqǔ)漯河市和一家居(jū)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1月至2024年3月累计(lěijì)出口(chūkǒu)(chūkǒu)报关119单出口退税信息。对比该公司提供(tígōng)的出口报关单信息,按照集装箱号编码(biānmǎ)规则,研判分析承运出口业务集中的船务公司和场站,组织检查人员前往青岛、宁波、深圳及周边城市开展外部调查。检查人员对比船务公司提供的提单资料与(yǔ)该公司备案提单信息,发现提单内容部分不一致。通过进一步循线追踪代理订舱的货运代理企业、生产厂家和真实的出口货物发货人,检查人员查实该公司分12次(cì)累计出口报关39单,系冒用其他公司或个人出口信息,虚假申报出口退税,累计申报出口销售额2753.46万元。
购进方面(fāngmiàn),检查人员根据该(gāi)公司采购皮革、海绵、木材等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,比对分析上游企业与该公司资金流向关系,初步判定(pàndìng)存在资金回流情况。同时,该公司从漯河某运输有限公司等企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,累计金额(jīné)90.3万元(wànyuán),涉嫌多申报(shēnbào)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.13万元,进而骗取出口退税。该违法事实已经达到公安(gōngān)追诉标准,检查人员将该案涉税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。
查劝并举,主动配合接受处理(chǔlǐ)
综合上述疑点证据,检查人员(jiǎnchárényuán)询问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鑫时,其一口咬定公司出口业务全部真实。检查人员出示前期调查获取的部分(bùfèn)证据,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,告知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。在证据和(hé)法律面前(miànqián),该公司在税务机关作出处理(chǔlǐ)决定之前积极补缴税款68万元,并表示后续积极配合处理。
经查,2022年11月(yuè)至2024年3月,漯河市(tàhéshì)和(hé)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该公司名义12次将其他厂家生产并销售给海外客户的产品报关出口(chūkǒu)(chūkǒu)并伪造虚假的报关手续,假报出口39单,虚假出口货物申报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2753.46万元,同时,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入账抵扣,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324.9万元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六条:以(yǐ)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(qīpiàn)手段,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(de)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,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(fákuǎn)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,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(bànlǐ)出口退税。
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法律规定,对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款的(de)违法行为(wéifǎxíngwéi),依法作出追缴税款、停止出口退(免)税资格的处理处罚决定(juédìng)。同时,对其违法行为有关(yǒuguān)线索移送公安机关,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,相关程序正在依法进行。

大象(dàxiàng)新闻记者 胡俊峰
近期,国家税务总局(guójiāshuìwùzǒngjú)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(以下简称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)根据(gēnjù)税收大(dà)数据及相关线索,依法查处(yīfǎcháchǔ)了漯河市和一家居(jū)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出口(chūkǒu)退税案件(ànjiàn)。经查,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出口业务、买单配票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。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相关规定,依法对(duì)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324.9万元、停止出口退(免)税资格2年(nián)的处理处罚决定,同时,将该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。目前,已到案犯罪嫌疑人9人,移送同级检察机关起诉5人。
数智结合,碰撞(pèngzhuàng)比对查找线索
前期,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(gēnjù)税收大数据及相关线索,发现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(kējì)有限公司部分报关单货源地与原产地不一致的疑点(yídiǎn)。为(wèi)(wèi)消除疑点,税务部门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团队就其注册(zhùcè)登记、纳税申报(shēnbào)等情况开展深入分析。数据显示,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8年4月,当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经营家具制造、销售、货物进出口等业务。2022年申报销售收入(xiāoshòushōurù)378.02万元,月均销售约(yuē)31.5万元。2023年申报销售收入5336.82万元,月均销售约445万元。短期内月销售额跳跃式增长,不符合常规逻辑,背后是否另有蹊跷?
为进一步查明疑点,检查人员实地走访该(gāi)公司。从外观看,公司占地面积较大,看似具备一定规模(guīmó)的生产能力。但是,检查人员细致检查发现,厂房内(nèi)生产工人寥寥无几,部分生产设备布满灰尘甚至锈迹斑斑,处于(chǔyú)不经常使用状态,其生产能力与销售业绩明显(míngxiǎn)不匹配,出口业务真实性存疑。随即,税务部门向(xiàng)该公司依法下达《税务检查通知书》和《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》,及时(jíshí)查阅该公司相关财务资料并调取出口退税申报表及备案资料。
两端同查,循线追踪锁定(suǒdìng)证据
针对虚开骗税案件“作案团伙链条化、作案方式网络化、作案手段隐蔽化”等特点,结合同类案件查办经验,查实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违法(wéifǎ)事实的关键在于(guānjiànzàiyú)出口销售业务(xiāoshòuyèwù)的真实性、购进原材料的匹配性与(yǔ)相应资金流向的闭合性。对此,检查人员决定采取“购销两端同查、内查外调同推(tuī)”的方法寻求案件突破。
销售方面,检查人员(jiǎnchárényuán)调取(diàoqǔ)漯河市和一家居(jū)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1月至2024年3月累计(lěijì)出口(chūkǒu)(chūkǒu)报关119单出口退税信息。对比该公司提供(tígōng)的出口报关单信息,按照集装箱号编码(biānmǎ)规则,研判分析承运出口业务集中的船务公司和场站,组织检查人员前往青岛、宁波、深圳及周边城市开展外部调查。检查人员对比船务公司提供的提单资料与(yǔ)该公司备案提单信息,发现提单内容部分不一致。通过进一步循线追踪代理订舱的货运代理企业、生产厂家和真实的出口货物发货人,检查人员查实该公司分12次(cì)累计出口报关39单,系冒用其他公司或个人出口信息,虚假申报出口退税,累计申报出口销售额2753.46万元。
购进方面(fāngmiàn),检查人员根据该(gāi)公司采购皮革、海绵、木材等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,比对分析上游企业与该公司资金流向关系,初步判定(pàndìng)存在资金回流情况。同时,该公司从漯河某运输有限公司等企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,累计金额(jīné)90.3万元(wànyuán),涉嫌多申报(shēnbào)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.13万元,进而骗取出口退税。该违法事实已经达到公安(gōngān)追诉标准,检查人员将该案涉税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。
查劝并举,主动配合接受处理(chǔl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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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查,2022年11月(yuè)至2024年3月,漯河市(tàhéshì)和(hé)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该公司名义12次将其他厂家生产并销售给海外客户的产品报关出口(chūkǒu)(chūkǒu)并伪造虚假的报关手续,假报出口39单,虚假出口货物申报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2753.46万元,同时,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入账抵扣,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324.9万元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六条:以(yǐ)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(qīpiàn)手段,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(de)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,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(fákuǎn)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,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(bànlǐ)出口退税。
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法律规定,对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款的(de)违法行为(wéifǎxíngwéi),依法作出追缴税款、停止出口退(免)税资格的处理处罚决定(juédìng)。同时,对其违法行为有关(yǒuguān)线索移送公安机关,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,相关程序正在依法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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